2022/12/23 15: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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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ntone征收“颜色税”:“垄断”上万种颜色,躺着赚钱终于有人实现了

Adobe旗下软件的颜色库里,原本有可供用户免费使用的「潘通色」,但从今年的11月开始,这些「潘通色」必须要收费才能使用。


所以确切来说,是Pantone这家公司要对自家颜色收费。作为一家专门提供色彩系统和相关色彩服务的机构,Pantone这几年也是因为年度流行色屡屡刷屏。


1、Adobe将对上万种颜色收费


据报道,Adobe将开始对旗下Photoshop、InDesign和Illustrator Creative Cloud应用中的潘通色收费,订阅费用为每月49.9元,或每年599元。


Pantone征收“颜色税”:“垄断”上万种颜色,躺着赚钱终于有人实现了


如果不付费订阅,Adobe Photoshop、InDesign和Illustrator Creative Cloud的用户文件中的潘通色都将显示为黑色,只有付费后才能够再次使用。


同时根据 Adobe 官方的文件,2022 年 11 月之后,将仅提供以下潘通色本:潘通 + CMYK 涂层、潘通 + CMYK 无涂层、潘通 + 金属涂层。


知识付费时代,“图片收费”“字体收费”“音乐收费”这些现象,已经逐渐被大众所接受,而当Adobe将“颜色收费”摆上台面后,已经付出版权费用的用户显然对这种“敛财”方式十分不满。


被舆论的炮火攻击,Adobe倒显得有些委屈,毕竟收费的主要原因是潘通修改了商业模式。


潘通方面称,由于Adobe内部的颜色库长期没有维护,导致潘通色不准确,在合作后将删除过时的库。用户想要使用完整的潘通色,以后必须通过Pantone Connect购买许可证,并使用Adobe Exchange安装插件。


看到如此“霸道”的说辞,对于设计行业不了解的人可能一头雾水:潘通为何有那么大的能耐,敢公然“垄断”颜色?


2、颜色被谁「拥有」


在这场关于颜色的争议前,当我们使用 Adobe 时,或许从来没有想过,颜色可以这样赤裸裸地收费。


事实上,Pantone 从来没有免费过,以前向 Adode 收费,这次只是以订阅形式将收费具体到每一位用户。那么,Pantone 收费的依据是什么?


Pantone 的使用条款里明确,Pantone 发布的材料受版权法保护,包括但不限于图形演示,颜色参考,Pantone 颜色、名称、数字、公式和软件等。未经 Pantone 书面许可,不得复制或发布上述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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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们对任何颜色进行 Pantone 标识之前,Pantone 颜色专家会对其进行反复验证,确保它符合严格的要求,这是我们保护 Pantone 色彩系统的色彩保真度的唯一方法,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允许对 Pantone 标识的颜色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分发。我们这样做,是为了保护您。


所以,Pantone 声称,免费取用他们的颜色编号及配方是「不被允许的」,这导致 Pantone 颜色并不受开放源代码的软件支持,在低成本的封闭性软件也不常见。


此外,引用 Pantone 编号自制颜色和调色板的图形软件,可能面临法律风险,因为有一条使用条款是:


第三方未经授权,声称任何引用的颜色或颜色系统与 Pantone 的颜色标准或颜色系统相同或等效,可能违反了 Pantone 的专有权利,并被严格禁止。


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,上文提到的免费插件 Freetone,也不明确说自己是 Pantone 的「替代品」,而是「非常类似于 Pantone 的颜色」。


简言之,在 Pantone 的说辞里,它的颜色系统作为一个整体,构成了一个受版权保护的「数据库」。


然而,知识产权学者 Aaron Perzanowski 认为,Pantone 对于单个颜色或它们所属的颜色库没有知识产权,Pantone 和 Adobe 的争议侵蚀了消费者的所有权。


开源专业网站 Linux.Com 的作者 Nathan Willis,也对 Pantone 自称的广泛「所有权」持怀疑态度:


「Pantone 的法律威胁只与供应商有关,用户从来不需要许可费用来告诉印刷店以特定颜色输出他们的作品。」


Pantone 对颜色的「拥有」,被包括在一个广阔却又模糊的「颜色系统」里。那么,在另一方面,商业公司可以拥有「某种颜色」吗?


Aaron Perzanowski 指出, 单个颜色没有版权保护,但特定颜色可能有「有限商标权」。


一个标志性的例子就是蒂芙尼蓝,它在 1998 年被蒂芙尼注册为颜色商标。和版权所有人在法律规定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不同,商标只有和商品结合的时候才发挥独占作用。


蒂芙尼蓝的商标适用于珠宝、香水、皮具、包装盒、手提包和目录封面等。也就是说,避开相似行业和产品使用蒂芙尼蓝,不会构成商标权的侵权。


另一个「拥有颜色」的案例是克莱因蓝,申请人拥有的是专利,但专利并非指向这种颜色本身。


克莱因蓝诞生的一个前提,是工业颜料的出现和普及。1956 年,法国艺术家伊夫·克莱因在巴黎涂料商爱德华·亚当的帮助下,将群青粉融入合成树脂 Rhodopas M60A,调配出了克莱因蓝。这种调配颜色的方法,令蓝色更加饱和与纯粹。


伊夫·克莱因并没有为克莱因蓝申请专利,只是向法国相关部门登记了发明日期,并注册了油漆配方。换言之,颜色本身不能申请专利,但创新的颜料制造方法可以。时至今日,克莱因蓝依然是室内家居、时装设计的经典颜色。


真正实现对某种颜色的「垄断」并不可能,我们也拥有不了颜色本身。


身处大自然,我们耳得之而为声,目遇之而成色,但在设计之中,却有成千上万的颜色选项,颜色在不同的显示器和打印机上可能略有不同,「天蓝色」等模糊定义在没有参考编号时也很难统一。


眼下的现实就是,要么接受 Adobe 和 Pantone 的变卦,为过去免费的服务付费,要么另寻他法,花费更多的精力,就像知识产权学者 Aaron Perzanowski 所说的这样:


我们所依赖的产品和服务无法被我们独立使用,它们与 Adobe、Apple 和 Tesla 等公司联系在一起,通过软件代码、许可条款和法律威胁的组合,决定我们如何使用它们。


3、“垄断”颜色,躺着赚钱?


随着法制的逐渐健全,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严格。对于Adobe对潘通色收费这一问题,理论上说,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专有权、是合法的垄断,因此“付费”从保护知识产权上来说是应该的,是推动持续创新的必要因素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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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另一方面,知识产权人不当利用其天然垄断地位、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和界限、甚至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显然属于滥用。


蒂芙尼公司将蒂芙尼蓝注册为颜色商标,从而垄断了蒂芙尼蓝的使用权,让编号为PMS1837的“蒂芙尼蓝”成为了世界上最贵的颜色;英国雕塑家Anishi Kapoor将梵塔黑(Vantablack 世界上最黑的涂料,能吸收%99.965的可见光)通过买断的方式,在艺术领域垄断了该颜料的使用权,引发业界舆论。


一个优秀的品牌代表色可以看作是一种品牌符号,通过这种与众不同的品牌符号,可以让自己的品牌迅速从一干同类品牌中区分出来。


那么一家商业公司宣布独占、并为之注册商标的颜色,真的具有“排他性”,其他人不能用了吗?


关于这个问题,各国法律规定有所不同,但可以明确的是,任何一家公司不能够完全“霸占”某一种颜色。


总而言之,对于普通企业来说,在我国想要将单一颜色或多个颜色组合注册为商标是非常难的,选择“图形+颜色”的商标组合更容易受到法律保护。


文章来源: IC实验室,爱范儿,北京盛凡网知识产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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